宜蘭-礁溪紅燈區
紅燈區,又稱風月區或風化區,是以性產業為主的街區。在日本,紅燈區被稱為風俗街(日語:風俗街/ふうぞくがい)。在中國古代至近代,則稱為花柳巷、煙花之地或花街柳巷,例如北京的八大胡同、南京的秦淮河、廣州的陳塘等地。不過,傳統上的妓女不一定是性工作者,與現代紅燈區的性質並不完全相同。
在清朝統治時期,全台各大港口與鬧區均設有青樓酒館(古代青樓對應現代八大行業的規矩與暗語)。性工作者分為低等的「私娼寮」和高級的「藝旦間」。其中,規模最盛的位於台北艋舺(萬華)及大稻埕一帶,因巷道彎曲形如人腹凹狀,舊名凹月斗仔,鄰近艋舺淡水河岸,客戶多為郊商與來往浙閩粵等地的船夫。
在日治時期,日本政府在全台設立了16處遊廓(紅燈區),這些地區由警局與醫院高度管制,漢人、日本人、朝鮮人共同經營。性工作者分為藝娼妓與普通娼妓,持有不同執照,價格亦有差異,藝娼妓通常比普通娼妓貴1圓。除了台南新町外,過夜陪睡均附晚餐。而在台北、高雄及澎湖,消費超過5圓需加收10%的遊興稅。
1910年,全台確立16處遊廓,包括:
1930年代後,較具規模的遊廓僅剩9處,其餘7處雖為合法性專區,但已停業,無貸座敷進駐。
此外,日本軍隊於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徵召或脅迫女性作為慰安婦,為軍人提供性服務,這些女性主要來自台灣和朝鮮。
注:遊廓(日語:遊廓/ゆうかく Yūkaku)是江戶時代集中官方認可的遊女屋(妓院),以圍牆、水溝等包圍的區畫,便於治安與風紀管理,成立於安土桃山時代,別稱遊里、色町、傾城町。
1945年台灣光復後,中華民國政府查禁了許多民間妓院,但承認公開登記並接受定期體檢的妓院,是為公娼。在台灣本島及澎湖、金門、馬祖的軍營內,設立了以契約方式經營的半公娼戶妓院——軍中樂園,為軍人提供性服務。1956年,政府頒布《台灣省各縣市管理娼妓辦法》,規定娼妓的營業許可政策,該辦法於2002年廢止。
1997年,時任台北市長陳水扁強力掃蕩特種行業,台北市議會通過廢除《台北市娼妓管理辦法》,廢除公娼制度,使得台北市公娼急遽沒落,並於2001年完全廢除。其後,台北市公娼成立社會團體「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」。
2009年11月6日,大法官釋字第666號解釋宣告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第80條第1項第1款「罰娼不罰嫖」的規定違反憲法平等原則,於2011年11月4日失效。2011年修正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第80條、第81條,增訂第91-1條,規定性交易區域內娼嫖皆不罰,區域外則娼嫖皆罰。但目前尚未有地方政府設立專區,實務上仍是娼嫖皆罰。
根據2008年統計資料,全台領有牌照的妓女戶僅剩7縣市、13家,妓女人數60人。相較1968年全台有505家妓女戶的盛況,公娼已大幅凋零。以下為目前仍有妓女戶的7個縣市:
在政府禁娼掃黃政策下,妓女戶不准過戶或遷移,經營者過世即須繳回牌照。雖然2012年中央法令修正為性專區內可嫖娼,性專區外一律禁止,但因設立性專區屬縣市政府權責,目前無地方政府願意冒民眾抗議風險規劃專區,導致「法律允許但實際不行」的怪異現實。
然而,民眾的生理需求不會因法律禁止而消失,各縣市仍有許多酒家、酒店、酒吧、按摩院等場所隱晦地協助男性解決生理問題,同時也解決部分女性的經濟問題。紅燈區即為這些類似早期公娼妓女戶的私娼寮聚集地的代稱。
宜蘭素有「台北後花園」之稱,礁溪以溫泉聞名,泡湯休閒是其觀光特色。既然名為休閒,燈紅酒綠的花花世界自然隨之擴展。宜蘭的私娼多隱藏於礁溪鄉的一些小旅館和飯店內,業者會為客人安排小姐,價格實惠,且有飯店設施加持,與簡易紅燈區不可同日而語。
宜蘭外約專區:傳送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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