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許多酒店經紀公司為了留住員工,會與員工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,限制員工隨意離職。這種方式在高流動性的現代生活中,對員工形成了一定的束縛。特別是對於許多女性工作者來說,這種合同約束令人反感。例如,當身體不適時,仍需勉強上班,否則可能面臨扣薪等處罰,帶來多方面的壓力。
相比之下,在酒店工作的模式則完全不同。酒店工作通常不需要簽訂合同,員工的時間安排更加自由。因此,許多女性選擇在酒店工作,以獲得更大的自主性。
在酒店工作的過程中,酒店經紀人扮演著重要角色。他們負責聯繫酒店與員工之間的工作事宜,成為雙方溝通的橋樑。這種模式下,無需正式合同,經紀人本身就相當於酒店與員工之間的保障。這種無合同的方式不僅保障了酒店的靈活運營,也讓員工感受到更少的束縛,實現了雙贏的效果。
酒店工作多以兼職形式為主,這種模式適合許多有其他身份的員工,例如學生或白領。由於他們的時間安排不固定,合同可能會帶來額外的限制。因此,酒店選擇不簽訂合同,讓員工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靈活安排工作時間,兼顧生活與工作的平衡。
對於希望獲得工資保障的員工來說,也可以與酒店經紀人簽訂相關協議。不過,酒店工作的工資通常會因小費的不同而有所變動。每次小費金額不一,導致總收入存在較大的差異性。這種靈活的收入模式也體現了酒店工作的特殊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