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國最高法院大法院12月21日針對大韓航空前副社長趙顯娥大鬧班機的「堅果門」案宣判,維持有期徒刑10個月、緩刑2年的判決,讓這名「富二代」、大韓航空社長(CEO)趙亮鎬的千金逃過牢獄之災。
航空圈訊 韓國最高法院大法院12月21日針對大韓航空前副社長趙顯娥大鬧班機的「堅果門」案宣判,維持有期徒刑10個月、緩刑2年的判決,讓這名「富二代」、大韓航空社長(CEO)趙亮鎬的千金逃過牢獄之災。
綜合韓國媒體報道,時年40歲的趙顯娥2014年12月5日在美國紐約肯尼迪國際機場(JFK)搭乘自家公司客機返回韓國仁川機場時,因不滿空姐未按標準流程把堅果放在碟子而是整包遞給她,硬要進入跑道的飛機返回登機門,把乘務長趕下飛機,造成飛機延誤,引發軒然大波。
由於她是大韓航空母公司韓進集團和大韓航空會長趙亮鎬的千金,她的霸道蠻行及耍特權作風事件在韓國引起眾怒。韓進物流集團是世界最大的物流運輸公司之一,於1969年收購了大韓航空。
事發後,趙顯娥辭去大韓航空副社長職務,並試圖向機組人員致歉。 2014年12月17日,她到檢察廳接受調查,引發大批媒體關註,她多次鞠躬道歉。
其父、韓進集團和大韓航空會長趙亮鎬也向公眾致歉。
韓國檢方於2015年1月月7日對趙顯娥提起公訴,對其適用了五項嫌疑,包括涉嫌改變飛機航道違反《航空保安法》的相關規定、行使暴力妨礙飛機安全飛行、強迫他人、妨礙工作、利用職務妨礙公務執行等。
2015年2月12日 首爾西部法院宣判,對引發"堅果返航"風波的前大韓航空副社長趙顯娥,以違反航路變更及妨礙業務等罪嫌,處以一年徒刑。法院認為地面部分屬於航道。不過,刑期與檢方先前要求判處三年徒刑相差甚大,"量刑過輕"、"身分特權"等質疑與批評開始在社會蔓延。
2015年5月22日,首爾高等法院二審裁決,客機航道的定義是空中部分,趙顯娥違反《航空保安法》罪名不成立,但判她對機組人員動粗、強迫乘務長下機的脅迫及濫權罪名成立,處以10個月監禁,緩刑兩年。趙顯娥被當庭釋放。與一審的一年監禁相比,這一判決明顯減輕,這引發一些民眾不滿。
2017年12月21日,韓國最高法院大法院針對大韓航空前副社長趙顯娥大鬧班機的「堅果門」案宣判,維持有期徒刑10個月、緩刑2年的判決。
韓國大法院維持二審法院的判決,指迫使仍在地面的班機返回登機門,不能被視為「偏離航道」,但趙顯娥對乘務組員施以辱罵性言語和行為,且迫使一名機組人員下機,被判有罪。
趙顯娥的代表律師事後表示,接受韓國大法院的裁決,指他當事人的行為並沒有違反航空安全法。
大韓航空是韓國最大的航空公司,截至2017年11月,其機隊規模159架(客機131架、貨機28架),包括10架世界最大民航客機空客A380,在和韓國和世界40多個國家運營123條航線(國際航線110條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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